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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用图片版权侵权被“碰瓷”维权的解决方法

时间:2019-11-20 11:57 阅读:7378 图片版权

长期以来,由于对图片版权认知的不足,很多自媒体和网站编辑都是直接在百度等搜索引擎上快速便捷、低成本的获取图片。但这类图片往往都存在侵权风险,容易在不知不觉的使用中产生大量的侵权行为。为了获取利益最大化,版权方也会等侵权方的图片侵权数量累积到一定程度时,上门维权。

为了能够顺利的维权,目前大多数版权图片服务平台在发送律师函和图片侵权材料时,都会先将图片侵权后果告知的很严重,并试图说服、督促侵权方主动联系协商赔偿侵权费用或者购买他们的图片套餐来解决侵权问题。在面对这样一封“催命”的律师函,很多自媒体与中小企业公司往往会主动联系版权图片服务平台协商解决,在被告知基于以往的类似案件赔偿方案下,无奈的选择支付高昂的图片版权费、或购买图片套餐来解决侵权问题。

那么,如果日常中遇到图片“碰瓷”维权应该怎么办?以下是站长之家编辑通过对律师的咨询整理了一份图片版权避坑指南,供用户做参考。

第一步:指定专门对接人员处理

碰到这种情况,首先要淡定、淡定、再淡定。大多数版权图片服务平台发现侵权行为后,往往会采取救济措施,主要包括:

1.自行或通过代理机构电话、邮件方式通知贵司,要求贵司停止侵权、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

2.. 委托律师事务所向贵司发送律师函,在律师函中明确表明其诉求;

3.直接起诉。

对于出现上述任一情形的,都需要在第一时间指定专人(对接人)负责应对,避免因多人处理、分工不明而出现衔接、沟通不畅的情况。

第二步:识别侵权行为

1、初步核查对方所描述的著作权等侵权行为是否真实,包括:

⑴ 对方是否具有证明著作权归属的初步证据;

⑵核查是否确实存在对方所描述的著作权等侵权行为,包括相关网页是否仍然对外开放、能否通过站内搜索查询到“侵权行为”;

⑶对方是否已就侵权行为实施证据固定(可要求对方提供公证文书,截图等相关证据)。

⑷基于版权方提供的版权登记材料到国家版权局网站查询和核对作品登记证书,并确定著作权人信息与首次公开发表/出版/制作日期是否与证明材料有出入。(注:据最高人民法院最新规定,作为权利归属证据的图片时间必须是首次公开发表/出版/制作日期。不能单纯的基于水印当作照片作者的署名来认定权利归属)

2、若确实存在侵权行为,则需要对接人进一步确认侵权素材的来源,并作如下归类:

⑴自行制作上传的侵权素材;

⑵第三方委托上传的侵权素材;

⑶网站用户自行上传的侵权素材。

第三步:删除侵权素材、选择处理方式

1. 完成侵权行为识别并确认存在侵权行为的,无论侵权素材来源于哪里,都应首先删除或下线侵权素材。

2. 根据归类的不同侵权素材来源渠道,可分别采取如下处理方式:

⑴ 自行制作上传网络素材的:需要承担直接和最终责任,因此都需要应积极采取应对措施。

⑵第三方委托上传侵权素材的:需要承担直接责任,第三方承担最终责任,因此可采取的最佳处理方式为说服该第三方介入并负责处理侵权纠纷,具体可采取的沟通理由包括:

①建议第三方直接介入处理纠纷,争取减少赔偿金额,最终减少自己的赔偿责任;

②在第三方未妥善处理纠纷前,拒绝为其提供进一步的服务。在第三方不愿意或不积极介入纠纷处理时,也仍应需积极与对方协商沟通,避免出现转向第三方追责而无法全额受偿的风险。

⑶网站用户自行上传侵权素材的:可援引“避风港原则”规避法律责任,但在使用“避风港原则”时仍然涉及对是否履行相应管理义务的核查,是否能够最终免责依然存在不确定性,建议咨询律师进行个案分析。


第四步:正式协商、处理

1.鉴于目前著作权等侵权纠纷中原告往往采取“广撒网”的策略,最终是否起诉仍存在不确定性。因此, 建议收到正式的诉讼材料前,一般不主动向对方进行赔付。当然,如果认为对方最终会提起诉讼,赔偿不可避免,在对方愿意以较低价格(正常稿酬或者著作权许可费1~ 5 倍)进行和解的前提下,可考虑在对方起诉前进行和解。

2.协商和解:根据对方提供的诉讼材料,如果认定对方具备相关著作权,且已经对侵权行为进行证据固定,则最终承担赔偿责任的可能性较大。建议对接人与对方进行协商,协商时可以考虑以下策略:

⑴对接人可以委托顾问律师进行相关判例检索,以当地法院对该类案件的判决金额为参考依据,按一定的折数与对方协商。以全景公司为例:从全景公司官网查询,全景公司单幅图片网络授权价格为200– 1000 元,套餐价格图片单幅均价为25– 60 元。同时,参考全景公司在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的判决案例,赔偿金额(含)为900– 1600 元,其中包含 400 元全景公司为维护权利支付的合理费用,故图片单幅的赔偿金额为500– 1200 元左右。(注:近期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长的表态:照片作品的判赔金额应当以市场价值为基础,市场价值应当以涉案作品的市场正常许可费用等作为参照来确定。当市场正常许可费用无法确定时,应当以近似市场价值为参考。)

⑵ 如果未来对对方的相关素材仍有使用需求的,可以与对方开展后续合作作为谈判条件,一并处理侵权纠纷并压低价格;

⑶ 在可能的情况下,应要求对方承诺在妥善处理本次侵权纠纷后,对方就在此之前可能存在的侵权行为予以免责。如果对方不愿意接受该条件,在同意和解之前应对之前的图片素材使用是否还存在其他侵犯对方知识产权的行为进行核查。如果不存在其他侵权行为的,则可与对方和解;如果存在大量其他侵权行为的,则应警惕对方日后可能继续提出的索赔要求,并考虑在本次纠纷中一并处理会更为妥当。

3. 及时应诉:如果在与对方谈判的过程中无法取得理想价格,案件进入诉讼流程的,建议应委派专人或委托律师参与诉讼,进行质证、答辩,避免因无人参加诉讼导致不利的证据和事实被法院采信而被判决公司承担更高赔偿金额等不利后果。

最后:律师建议

图片侵权的起因在于个人或公司并无合规意识,不够重视知识产权。个人或公司完全可以通过查询图片的版权归属,取得授权后进行使用,或者查询CC授权协议下的图片,再考虑使用。必须保证使用的图片拥有版权或者经授权才可使用,否则被诉其实也是合理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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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站长之家编辑
链接:https://www.chinaz.com/2019/0425/101191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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