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城区《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共渡难关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不断深化“三联三领三服务”活动,支持企业积极防控疫情,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助力企业健康发展,特提出如下意见:
1.完善联系机制
深化“三联三领三服务”以及为企服务问题收集、交办、流转、办结机制,加强区领导、行业主管部门、属地街道对企业的服务,积极协调解决企业因受疫情影响面临的实际问题。
2.加大企业财税支持
因疫情导致生产经营受到重大影响的企业,根据省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关于支持小微企业渡过难关的意见》,可申请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延期缴纳税款及缓缴社会保险费等政策。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小微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小微企业,返还标准可按6个月企业及其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0%确定。
3.加大产业扶持力度
对符合各类产业政策支持的小微企业,优先予以兑付,缓解企业资金压力。疫情期间,对保供应和稳物价作出积极贡献的企业,经认定给予专项扶持。
4.加强信贷支持
协调相关金融机构对因疫情面临还款困难的小微企业,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争取展期、续贷、减免逾期利息等帮扶举措,妥善安排还款方案,直到“一级响应”解除为止。
5.优化金融服务
协调金融机构对受疫情影响的小微企业开展线上服务,精准匹配企业融资需求。协调金融机构为受疫情影响的小微企业提供信贷审批“绿色通道”,快速推进审批和放款,解决企业流动性需求。
6.加大外贸出口支持
积极帮助受疫情影响导致无法如期履行或不能履行国际贸易合同的小微企业对上沟通,向中国贸促会申请办理与不可抗力相关的事实性证明。组建上城区对外贸易预警群,邀请国际贸易律师团协同,援助出口企业。加大对受疫情影响严重企业的支持力度,对境内外展会费用给予补贴支持,在延续实施2018年度上城区外经贸发展政策基础上,对企业参加“一带一路”国家展会展位费给予100%资助,每个展位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对企业参加出口信用保险的,给予不超过50%的保费补助;对企业参加中小企业小微联保的,给予100%保费补助;对出口小微企业投保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的,保费予以全额补贴。
7.减免小微企业房租
对承租区属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小微企业,自浙江省发布疫情防控“一级响应”后的第1个月房租免收,第2、第3个月房租减半。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房东)为租户减免租金,具体由双方协商解决。
8.帮扶小微企业园
对在疫情期间为小微企业减免租金的小微企业园、科技企业孵化器、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等各类载体,优先予以相关政策扶持。
9.开辟企业办事绿色通道
充分发挥区营商环境服务中心功能,指导企业“网上办”“掌上办”,减少办事环节和材料。对紧急防疫或区重大项目,实行预审批、联合审批、承诺制审批,确保项目以最快速度落地。
10.提供咨询指导
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咨询服务,建立公益性法律服务组织,开展线上线下法律咨询,保障企业合法权益。加强对受疫情影响企业的劳动用工指导,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法律政策解释,区相关部门积极协调解决因受疫情影响发生的各类劳资纠纷。
中央、省、市出台相关支持的政策,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