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杭区《关于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帮助企业复工复产的若干政策》解读
昨日,余杭区委、区政府发布《关于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帮助企业复工复产的若干政策》,坚持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两手抓,坚定不移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稳妥有序打好经济发展总体战,以超常规的举措最大限度减少疫情的冲击。政策分为攻坚抗疫难关、加大金融支持、减轻企业负担、保障企业生产经营、加大外贸支持力度等5大方面共28条。
《若干意见》根据近期余杭对企业的调研和走访成果,结合本地产业发展的实际,在全面执行省、市各类惠企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细化了省市政策标准,提高补助幅度,加大了对农业、工业、服务业、外贸行业等的扶持力度,以普惠所有小微企业为方向,在防控科研技改、应急物资保障、金融政策倾斜、减轻企业负担、保障企业生产等方面均有所突破。
《若干意见》28条政策在省市系列政策基础上,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大了扶持力度:
一、全力攻坚抗疫难关
1、设立专项资金2000万元,支持疫情防控企业研发生产。
支持针对新冠病毒关键技术的研发,给予研发项目企业最高50万元的资助;
支持区内应急物资重点生产企业扩产扩能,对相关技改和设备投入给予30%、最高200万元的补助。
2、全力保障防疫物资采供。对于口罩采取“平进平出”零利润销售的企业,补助范围在杭州市政策“医药流通企业”的基础上扩大到了所有企事业单位。
3、加大对物业企业扶持力度,在执行杭州市“对参与属地疫情防控工作的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在管面积每平方米0.5元的标准给予两个月补助”的基础上,补助范围扩大到准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
4、给予农批农贸市场适当补助。细化落地省30条政策对农贸市场等的支持,对疫情防控期间履行保供应、稳物价的农批市场每家补助10万元,农贸市场每家补助3万元。
二、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1、在省市政策要求“小微企业贷款成本降低0.5%左右”基础上,我区力争2020年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较上年降低0.5个百分点以上,并且在政府公款竞争性存放招标投标等方面,加大对金融机构在疫情期间对企业的帮扶情况的考核权重。
2、在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方面,我区还新增或加大力度出台了:
单户高达100万元的贴息政策,即对受疫情影响的困难小微企业在2-4月份新增流动资金贷款(含从小额贷款公司获取的贷款),经审核后按人民银行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50%给予贴息支持,贴息时间三个月,情况特殊的最长不超过一年,单户企业最高100万元。
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的存量信贷在合同利率基础上给予下浮的,按实际下浮部分的50%额度给予最长3个月激励。
鼓励积极向上争取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政策,对享受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支持的企业,按企业实际获得贷款利率的60%进行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
3、在解决企业融资难方面,较省市政策,我区新增出台了:
对疫情防控企业的应急融资需求特事特办,开辟贷款绿色通道,简化授信审批流程,实现“快速审批、快速放款”。
对2020年2月10日起复工的企业,“一企一策”制定金融服务预案,做到应续尽续、应贷尽贷。
将余杭区政策性转贷专项资金规模扩大至3亿元,扩大企业支持范围,简化审批手续,提供快速转贷服务。
在全区一级响应期间及其后3个月内政策性担保到期企业直接续保。
对承销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金融机构,相关奖励额在上级明确标准基础上再予上浮20%。
4、在强化企业金融帮扶方面,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小微企业创业人群,充分沟通协商,灵活调整和延后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
5、在强化保险保障方面,鼓励支持保险公司将意外险、疾病险等产品的保险责任范围扩展至新冠肺炎。
三、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1、降低企业用水用电用气成本。在省市下调工业用水、用气10%价格基础上,新增对全区工业中小微企业2月、3月缴交两部制电费中的基本电费给予20%的补助政策。
2、减免企业房租。在省市基础上新增我区房产税减免条款,对主动免去租客租金2个月以上的企业因疫情导致生产经营发生亏损的减免50%房产税,对专业市场、工业园区减免80%房产税。
3、加快提振消费。在杭州市对商贸等行业进行补助的基础上,新增对入统计局库的且当年实现社零总额1亿元以上的企业,分档给予10-100万元激励。
四、保障企业生产经营
1、依托现有扶持资金预拨机制,2月先行启动预拨一批财政涉企资金,特事特办进一步简化有关政策兑现申报条件及审核程序,进一步加快财政资金申拨。
2、区政府安排1亿元资金用于支持协调解决返工人员返程及过渡性住宿。在杭州市帮助协调企业解决员工过渡性住宿基础上,对经批准的复工企业(含建筑工地)包车接回来源地相对集中的职工发生的包车费用给予一定的补助。
3、进一步加大对人才项目的扶持,新增对扶持期内的人才项目,租金、研发等补助政策享受期相应顺延3个月。支持平台、镇街对已入住人才公寓的人才顺延最长3个月租金政策享受期限。
4、凸显对农业企业的支持。新增从2月1日到疫情响应解除,对疫情期间不出现“空地”“空塘”“空场”的农业经营主体,种植、养殖达到正常水准的,新播蔬菜面积在20亩以上(含)的,按每亩1000元给予补助,对竹产业提升示范基地给予每亩100元的补助;对新增养殖面积10亩(含)以上的主体,给予养殖面积550元/亩的补助;规模生猪养殖场、家禽养殖场和屠宰企业按标准分别予以补助;对投保我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综合险的经营主体与保险公司协调给予损失补助。
五、加大外贸支持力度
1、支持外贸新业态新模式方面:
新增支持跨境电商企业重塑海外市场,对年线上销售收入达到5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发生的海外推广费用给予50%的补助,最高补助50万元;
加大物流支持,对企业使用邮政小包、国际EMS等专业快递公司和租用海外仓储、物流费用补助比例从30%提高到50%,快递费用最高补助50万元,海外仓储、物流费用最高补助100万元,就高执行;
对企业在国际第三方平台上发生的扣点费用(佣金)补助比例从30%提高到50%,最高补助30万元。
2、在积极做大出口方面,为鼓励外贸龙头企业发挥引领作用,我区新增扶持政策,即对年出口额在1亿元以上,且实现正增长的企业,分档给予10-100万元的激励。
3、在支持企业防范风险,稳定外贸出口方面,新增扶持政策,对出口2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投保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的保费补助比例从50%提高到70%。
4、进一步明确细化落实省市“加大对国际性展会、出口信用保险补助、贸易摩擦诉讼支持力度”这一政策。
对因疫情影响,造成全年出口下降的企业,取消“全域创新66条”中展会政策减半享受的限制。
对因疫情影响引起的外贸合同纠纷诉讼费用,给予50%的补助,单个案件最高补助50万元。
为加快上述政策意见的落地实施,余杭区将建立各业务部门联审机制,进一步细化并落实上述政策中的各项举措,并在区财政局设立“余杭区惠企财政政策集中兑现办公室”,集中所有业务部门人员力量,以一条咨询热线、一个受理窗口、一套办理流程、一次申报兑现这“四个一”标准,统筹疫情期间加快产业扶持政策兑现事宜,进一步加快政策兑现速度,以高质量的经济发展保障疫情防控的彻底胜利。
余杭区惠企财政政策集中兑现办公室将于2月13日正式成立办公,咨询电话:86372581、86373261,地址:余杭区东湖中路236号余杭区财政局一楼东大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