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滨江)帮助企业复工复产专项政策兑现指南(供企业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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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不折不扣落实上级政策
责任单位:区各相关部门
联系电话:详见附件
企业需要提交的材料:
按上级部门要求提供材料,详询区各相关部门
提交邮箱:详见附件
02切实加快原有政策兑现
责任单位:区各相关部门
联系电话:详见附件
企业需要提交的材料:
按“1+X”政策兑现要求提供资料,详询区各相关部门
提交邮箱:详见附件
03大力支持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发展
责任单位:区经信局
联系电话:87703472
企业需要提交的材料:
1、产业扶持资金申请表
2、企业书面申请报告
3、技术改造项目备案通知书(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申请备案)
4、设备财务清单
提交邮箱:1873656279@qq.com
04给予区内企业房租减免、补贴支持
(1)对承租区属国有物业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体),免收2、3月份房租。(针对房屋内实际使用单位)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联系电话:87760016
企业需要提交的材料:
具体房租减免事宜,承租人可与所承租国有物业单位联系:
1、资产经营公司
龚秀丽:58122519、13456869270
赵晓倩:58105058、13706510312
2、商业资产经营公司
总联系人:童杰卿85801019、13588725366
西兴、浦沿商铺:范志文13605802711
长河商铺:王淼15167150326
3、白马湖生态创意城投资公司
袁彩燕:87774520、13656718189
4、区科创中心
郑仁娣:88218878、18969135958
提交邮箱:
1、资产经营公司konggao1202@126.com
2、商业资产经营公司
syzcjy@163.com
3、白马湖生态创意城投资公司
1228675551@qq.com
4、区科创中心
531145223@qq.com
(2)对于租用非区属国有物业且符合区鼓励发展类重点产业的企业,按每天租金的25%、最高不超过1.0元/平方米·天的标准,给予2、3月份房租补贴(已按区政策享受房租补贴的按从高从优不重复原则享受)。(针对房屋内实际使用单位)
责任单位:各街道、各平台、行政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详见附件
企业需要提交的材料:
江北企业向行政服务中心,江南企业向属地街道或平台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复工复产专项扶持资金房租补贴申请表
2、房租补贴申请明细表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租赁合同及房租发票复印件
提交邮箱:详见附件
(3)对为餐饮、超市等疫情保供企业租户减免2、3月份租金的非区属国有物业业主,按减免租金的50%给予补贴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西兴街道、长河街道、浦沿街道
联系电话:87702452、86689687、86622822、86619280
企业需要提交的材料:
大型商业综合体向区商务局,三产留用地项目、其他商业楼宇向属地街道提交以下材料:
1、产业扶持资金申请表
2、物业业主单位或经营管理单位的书面申请报告
3、物业业主单位或经营管理单位与商户签署的有效租赁协议
4、物业业主单位或经营管理单位与商户签署的减免租金相关协议
5、疫情防控租金减免商户汇总表
提交邮箱:
chyebs@163.com
58848985@qq.com
2934435890@qq.com
337831680@qq.com
05切实解决企业融资困难
责任单位:
区发改局(金融办)、科创公司
联系电话:
87702417、85087775
企业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申请转贷资金主要材料
1、应急转贷资金申请表
2、企业与银行借款合同
3、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4、银行提供的《转贷承诺书》
二、申请担保主要材料
1、融资担保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章程、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有关业务合同和财务报表
4、企业和实际控制人征信报告
三、申请保费减免主要材料
1、疫情期间保费减免申请表
提交邮箱:401135917@qq.com
6加大对外贸企业支持力度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联系电话:87702436
企业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2、3月出口奖励根据2月、3月海关出口数据拟定补贴方案,不需要提供申报材料。
二、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保费补助主要材料
1、产业扶持资金申请表
2、工商营业执照、自营进出口权证明(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者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备案回执)、项目合同(协议)
3、保费支付凭证和相应发票复印件
4、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提交邮箱:380017000@qq.com
07加大对物业企业扶持力度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
联系电话:87795791
企业需要提交的材料:
1、物业服务企业新冠疫情期间物业费补助申请表
提交邮箱:2472063872@qq.com
8帮助企业解决员工过渡性住宿问题
责任单位:区经信局、住建局
联系电话:87703472、87795770
企业需要提交的材料:
1、产业扶持资金申请表
2、企业书面申请报告
3、企业与酒店相关协议(合同)
4、住宿发票
5、接触隔离人员证明清单等材料
提交邮箱:
1873656279@qq.com
28289855@qq.com
09鼓励定制员工通勤专线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
联系电话:87795786
企业需要提交的材料:
1、企业定制员工通勤专线申请表
2、签订企业、市公交集团、区住建局三方协议
提交邮箱:390060669@qq.com
10缓解工程项目履约压力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
联系电话:87795793
企业需要提交的材料:
1、施工单位因疫情(不可抗力)导致工期延误的,向建设单位提出顺延合同工期的申请报告
2、建设单位按照省市相关文件同意因疫情导致的工期延误不计入合同工期
杭州钱塘新区《关于支持市场主体应对疫情加快复工复产的十条举措》
为深入贯彻落实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和经济发展总体战的主要精神,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全力援企稳岗,帮助新区受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的各类市场主体有序复工、尽快达产,与企业共渡难关,特制定该十条举措。
1. 推行“复工一码通”。
◆拟复工企业在严格落实防疫措施的基础上,采取“承诺备案制”,企业可通过扫码申请,完成资料申报后,先予备案、事后核查。结合企业“投资之家”网上平台,开通问题上报、限时办理和反馈模块,提高企业问题解决率和满意率。
2. 开通“复工直通车”。
◆协调安排复工专列和100趟次以上的复工巴士,帮助企业跨省域、市域运输员工,员工持杭州健康码绿码登车,实现专线直达,费用由钱塘新区承担。
3. 缓解企业用工难。
◆疫情期间区内企业和人力资源机构新招录员工,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000元/人的补助;疫情期间区内企业输出临时富余职工到区内用工紧缺单位工作一个月以上的,给予调出企业1000元/人和调剂职工500元/人的一次性调剂补贴;2月29日(含)前,市外来新区就业的人员给予交通补贴(含建筑工地,由建设局负责落实),对自行来新区的(不含自驾)凭票按实报销,最高不超过500元/人;对入驻新区人力资源市场的职业介绍机构减免2020年度的场地租金。
4.帮助企业协调过渡用房。
◆帮助联系区内宾馆旅舍,协调统筹5000床过渡房源,为企业储备周转用房。因防疫要求需租住宾馆旅舍,宾馆旅舍按协议价供房的,经认定,按协议价的20%给予企业补助。
5.帮助联系采购防疫物资。
◆协调区内电商平台和相关企业,帮助企业提供采购信息,搭建集中采购平台。鼓励区内企业转产生产口罩等医护物资,加快审批流程,凡列入全省防疫物资重点企业名录的,按浙江省政策享受设备投资补助,新区按要求配套。未列入名录的口罩生产企业,其日产能达到10万只/日以上且全部供新区调拨使用的,经认定,给予设备投资额50%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6.帮助提供配套服务。
◆服务员工体检,企业在防疫期间有员工体检需求的,开通流动体检车,有序安排上门体检;协调团配餐服务,鼓励区内有资质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临时团餐配送备案管理餐饮单位,为复工复产企业提供放心餐饮配送服务,对餐饮单位给予适当补助;保障车辆通行,企业车辆跨省域、市域通行的,协助办理各类通行证。
7.补贴区内产业链配套。
◆对区内因产业链影响,受到生产制约的企业,搭建采购信息共享平台,2020年企业采购区内非关联企业的产品,采购额达到500万元以上的,在区内采购奖励额度2%的基础上再增加1%,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8、鼓励建设工程早复工。
◆对省、市、区重点政府投资项目在 2 月 25 日前实质复工,其他政府投资项目在 2 月 29 日前实质复工的,可享受项目工期顺延;未按期实质复工的,按以上时间点作为复工日期起计算工期,不予延期。社会项目在 2 月 29 日前实质复工的,土地复核时间可适当顺延。
9.落实惠企政策。
◆坚决落实浙江支持小微企业渡难关17条、杭州帮助企业复工复产12条等帮扶政策,帮助企业减少各类损失,支持企业健康运行。对因疫情影响特别困难的企业,开辟“绿色通道”,予以优先兑现。对涉许可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在疫情防控期间许可事项到期的,延期至疫情解除后两个月内办理,对投诉举报采取包容审慎原则,原则上不予实质性处罚。
10.安排驻企服务员。
◆组建200人的驻企服务员队伍,针对规模以上企业开展专人服务,帮助指导企业完善防疫措施,了解企业困难,能办理的问题当场解决,不能当场办理的及时汇总交办,按照分级办理机制,第一时间协调解决。
以上举措于2020年2月18日开始执行,有效期两个月。中央、省、市出台相关支持政策,新区遵照执行。具体由经发科技局会同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具体情况企业可通过打开钉钉扫描二维码进行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