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变更合同是首选。单位可以选择变更合同的内容,例如租赁合同下 可延长租赁期限、增加或延长免租期、减免部分租金;借款合同下可延长还款期 限、提出分批分期还款;施工合同下可延长开工日期、延长竣工日期;买卖合同 下可变更交货时间、交货数量或质量、合同价款等。
2)谨慎选择合同的解除。对于合同目的是否无法实现,存在较大的自由裁 量空间,如果解除不被支持,解除合同的行为将被认定为违约。
3)证据收集。收集不可抗力与合同不能履行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的证据。
4)履行通知义务。及时将受疫情影响的情况的通知到合同相对方,并在合 理期限内提供相关证据。通知的过程中,需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使用快递送达 的,保留相关单据及所有回执单(如有);使用邮件、微信送达的,可通过第三 方电子存证工具进行固定,同时需注意确认邮件收件人、微信联系人的身份。
5)合同变更的磋商。双方应充分考虑疫情肆虐的社会背景及双方各自遭受 的全部损失,采取替代履行、协商部分解除合同等方式尽量减少损失。如果无法 减少,则应诚意协商如何合理分担的问题,避免将纠纷诉诸法院,付出更多的时 间、经济成本。
6)行使不安抗辩权。针对疫情可能导致合同对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的情形, 负有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合同法》第 68 条的规定行使不安抗 辩权,但行使不安抗辩权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进行,避免因此导致被认定为违约。
7)通知解除。谨慎分析,合同可解除的,选择适用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 的不能实现的,依据合同约定,可通知合同对方合同解除。
8)诉讼仲裁解除。谨慎分析,合同可解除的,选择适用情势变更的,只能 通过诉讼或仲裁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