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6日,义乌市人社局和财政局联合推出《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加强企业用工保障的意见》,对企业包车补助、自行返义员工补贴、落实专车接送、鼓励企业多途径招录新员工等相关保障政策进行一一明确:
给予企业包车补助。对企业通过包车、企业间拼车等方式接送来源地相对集中的员工所产生的包车费用,由市政府全额补助。
给予自行返义员工补贴。对2月22日前通过铁路列车、客运汽车方式来义的企业员工,车票费用全额补贴;对2月23日至2月29日来义的企业员工,减半补贴。对于自驾返义员工,在2月22日前返回的,按照同地区乘坐铁路列车标准给予补贴,确无铁路列车的,参照客运汽车标准;2月23日至2月29日来义的,减半补贴。对老员工带新员工来义的,经义乌企业确认,可同等享受上述补贴政策。初次来义求职人员可享受三天免费食宿。
落实专车接送。对重点企业、重点地区的员工,由政府组织专车、铁路专列、专门车厢负责接送,包车费用由市政府全额保障。
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作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我市非公企业引进职工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一次引进5人以上的,每人补贴500元;一次引进20人以上的,每人补贴1000元。
鼓励企业多途径招录新员工。我市非公企业直接招用首次在义就业员工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1000元/人的补助。
请注意
该意见适用于全市所有非公企业,在义乌已经承接在建项目的外地企业参照适用;该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至省政府一级响应解除后三个月止。中央、省出台相关支持政策,义乌市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