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企业解决复工复产复市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县市场监管局深入调研,研究解决方法,结合自身职能,组建了审批许可、防疫药械、企业供餐、特种设备、知识产权、质量标准、计量认证、检验检测等专业服务分队10支,同时,推出应对疫情支持企业共渡难关服务举措12条,支持企业保经营、稳发展、有序复工复产。
一、提供高效便捷的准入服务
为各类复工复产企业提供“网上办、掌上办、寄递办、预约办”等登记注册服务;
简化审批程序,实行“容缺受理”,对原定期限内必须完成的证后核查或检查事项进行延期,同时启用钉钉“随行审批”功能,切实提高审批效率;
对于涉及防疫用品及重点物资保障的企业开辟绿色通道,实行快审、快批、快办;
开通窗口咨询热线,安排专人接听,方便群众办事。
二、实施防疫物资企业定向帮扶
主动服务防疫物资生产企业尤其是转产口罩企业,提供“原料质量检验、生产过程控制、产品质量验收”全程服务。
对需要省级以上注册审批的药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协调上级部门开辟绿色通道,并通过点对点服务、全程代办的方式指导企业产品注册和生产备案。
对于医用防护服等重点项目,组建专人专班,实行驻厂指导,及时帮助解决问题,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安全标准。
三、优化食品生产许可服务
对粮食加工品、豆制品和食用油等涉及生活必需的食品生产企业,进一步优化许可审批流程,缩短许可办理时限,如企业承诺生产条件未发生变化的,免于现场核查。
充分发挥食品行业协会作用,建立同业互帮机制,指导企业做好疫情管控工作,协助解决防护物资及原辅材料采购问题以及产品出厂问题;
同时指导公共实验室做好复工复产检验检测准备工作,尽快开展出厂检验委托检测业务。
四、保障企业复工复产用餐需求
指导餐饮服务单位有序开展供餐服务,与订餐平台加强合作,快速开通线上餐饮门店、拓宽网络配送等,保障群众日常生活和企业复工复产中的餐饮服务需求。
强化业务指导,在妥善采取防控措施的基础上,指导尽快恢复餐饮外卖配送服务,倡议各餐饮配送单位开展无接触配送服务。
引导餐饮业采用批量提供团餐或推出净菜加工的方式,为企业复工用餐提供便利。
五、减免农贸市场摊位费
对安文蔬菜市场和玉山农贸市场实行减免3个月摊位费。指导其他民营市场降低商户经营成本。
六、优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换证手续
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含充装单位)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不足6个月的,可以办理许可证延期,延长的有效期不超过1年。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申请复审(换证)的,可以先行办理网上复审,待疫情解除后补打印证书。
未能按时办理复审导致证书过期的,在疫情解除后的3个月内,持证人可以重新申请证书复审。
七、延长部分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周期和电梯维保周期
因疫情防控特殊情形无法进行定期检验或不能按期进行定期检验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按程序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和登记备案后,可延期检验,并在疫情解除后1个月内申报定期检验。
电梯维保企业可以结合电梯使用情况和安全状况,与电梯使用单位协商一致后,适当调整或延长现场维保周期,鼓励通过物联网、视频等信息化手段进行远程检查维护。
八、强化标准化工作支撑
建立完善疫情防控标准体系,搭建疫情防控专题标准数据库,为企业提供疫情防控相关国内外标准网上查阅等服务。
围绕企业复工复产涉及的防护用品、防疫安全等,开展相关标准技术解读,支持企业制定实施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方面的操作指南、规范等企业标准。
加强对企业在浙江制造团体标准和地方标准申报、研制方面的帮扶指导,努力消除受疫情影响的进度延误。
九、优化计量与认证服务
组织计量技术机构强化技术保障和应急值守,对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急需的计量器具检定校准需求,全天候给予协调安排,满足相关量值溯源需求。
强化企业复工复产计量帮扶,对企业因疫情影响而导致需要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逾期未检的,适当延长强制检定周期。
支持实施“品字标浙江制造”、“丽水山耕”和绿色产品认证的认证机构对复工复产企业有效期满或需监督审核及再认证维持的认证证书,顺延证书有效期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
十、优化知识产权业务办理
因疫情原因,当事人在办理商标异议、商标驳回复审、不予注册复审、无效宣告复审等业务、提交相关证据时不能在法定期限或指定期限内提出的,其相关期限自权利行使障碍产生之日起中止,待权利行使障碍消除之日继续计算;
当事人因疫情未能在宽展期内办理商标注册续展申请手续,可以自权利行使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提出续展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
因疫情原因导致专利权丧失的所有专利权人,可以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请求恢复权利,并无需缴纳恢复权利费用。
推行专利、商标质押融资上门服务,对因资金困难急需融资的中小企业,鼓励以专利权及商标权质押融资,并实行上门服务和全程指导。
十一、加大企业检验检测减负力度
疫情期间,免除全市防疫防护产品生产企业计量器具检定费用以及食品生产企业委托检验费用。
以非营利方式对复工复产企业开放实验室环境设施、检测仪器设备、技术标准信息、科研成果等科技资源,全年开放实验室1000批以上,服务企业100家以上,为企业减负20万元以上。
加强“浙里检”全流程一网通办,支持企业获取优质高效检验检测全流程在线服务,实现“一次不跑、事事办好”。
十二、维护企业公平竞争秩序和权益
认真受理企业维权方面的诉求,受疫情影响导致无法如期履行或不能履行合同的,积极帮助企业向有关部门办理与不可抗力相关的证明,帮助企业对外沟通协调。
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对企业轻微违法行为以告诫提醒为主,慎用行政处罚手段。同时严厉打击侵害企业权益、破坏公平竞争环境和秩序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