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可引导员工待岗,并与员工签订待岗协议。对于员工不同意待岗,或双方就待岗签订协议的,单位可引导员工按照其他方式处理:
1)对于政府要求不得提前复工期(正常休息日除外),但当地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
2)对于从湖北、温州或其他存在疫情地区返回企业所在地城市后,企业要求员工在家自行隔离期;
3)因疫情,或交通原因无法按时返岗的;
4)因存在感染可能性或已有疫情症状的劳动者,但不能提供医疗机构休假证明的;
5)因恐惧、以单位存在安全隐患、以无防护口罩等为由拒绝上班的;
6)因疫情短时间内不能复工,不能恢复之前运营状态,或暂时出现员工富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