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卫健委和财政部发布的政策,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肺炎患者可 以享受以下医疗待遇:
一是对于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 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所需资金由地方财政先行支付,中央财 政对地方财政按实际发生费用的 60%予以补助。
二是对于其中的异地就医患者,先救治后备案,报销不执行异地转外就医支 付比例调减规定。
三是患者使用的符合卫生健康部门制定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诊疗方案 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可临时性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四是对收治患者较多的医疗机构预付部分医保资金,及时调整有关医疗机构 的医保总额预算指标,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医疗费用单列预算。 但是,如果员工没有参加医疗保险,则应当由医疗保险支付的待遇费用将由 单位承担。 单位需要全面检查一遍,是否有员工(尤其是已经返回湖北、温州及已经处 于隔离的员工)尚未参加医疗保险,如果存在的,请立即通过在线办理参保手续。 否则,员工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将全额由单位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