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传播突发传染病病原体,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 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按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 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8 号)). 单位和个人违反规定,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 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七十七条) 如单位职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 十九条第六项规定,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不必支付经济补偿。 如单位职工虽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在有关机构采取医学措施时不予以 配合,或阻碍应急处理工作人员执行职务,情节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用 人单位也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项规定,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并不必支付经济补偿。
员工故意传播病毒能解除劳动合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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