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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赠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的税务处理?

时间:2020-02-21 14:41 阅读:2287

A、增值税。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 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视同销售,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 对象的除外。所以,捐赠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的,不视同销售,无需缴纳增 值税。政策依据是财税〔2016〕36 号附件 1。 

B、企业所得税,视同销售,需要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C、公益捐赠扣除。同现金捐赠。 

D、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同现金捐赠。 

E、印花税。一般的赠与合同不涉及印花税,但如果赠与合同涉及产权转移 如财产所有权、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共 5 项产权的转移 书据,应该就产权转移书据缴纳印花税,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缴纳。但如果财产 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免纳印花税。政策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四条第二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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