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以往案例,并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防治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期 间依法做好人民法院相关审判、执行工作的通知》的规定,“专用于‘非典’防 治的资金和物资,不得采取查封、冻结、扣押、划拨等财产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 措施。”我们认为,企业用于疫情防控专用的资金和物资,亦不得被法院采取财 产保全措施或强制执行措施,如企业在疫情防控工作中遇到该情况,应及时向法 院书面说明理由,提出异议。
公司处于诉讼期间,疫情防控物资被查封、扣押、冻结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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