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时效分为一般诉讼时效和特别诉讼时效,一般诉讼时效在 2017 年 3 月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已经很确定为一般诉讼时效为从 2017 年 10 月 1 日开始为 3 年。特别诉讼时效分为短期时效和长期诉讼时效,短期时 效在2017年7月18日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诉讼时效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民法总则施行后诉讼时效期间开始计算 的,应当适用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关于三年诉讼时效的规定。当事人主张适 用民法通则关于二年或者一年诉讼时效期间规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什么是一般诉讼时效和特别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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