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九十三四条的规定,在诉讼时 效期间最后的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根据现在疫情复杂及传播广泛的情况,政府为防控采取包括交通运行停止等 多项措施,无法进行正常的诉讼活动,依照《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十三条之规定: “因采取突发事件应对措施,诉讼、行政复议、仲裁活动不能正常进行的,适用 有关诉讼中止和程序中止的规定,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次疫情是否适用诉讼时效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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